普法讲堂|恋爱中的经济往来哪些该还
一般来讲,确定恋人间经济往来的性质究竟是赠与还是借款需要整体考虑,依法判断,比如消费的主动程度、有无明确款项用途的转款附言、花费的用途和受益人等。以下三种情况一般会被认定为赠与:
第一,恋人间日常生活中的消费,比如互相赠送对方专属的服装首饰,互相请客吃饭等金额较小的花费;
第二,特殊日期的花费,比如在春节、情人节、七夕、生日、纪念日等赠送对方的财物;
第三,专属对方的特殊金额,520元、521元、1314元等有标志性含义的金额。